【活動】   103秋季主題活動(同性婚姻法案制度) (25) 論版



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3(欸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07-30 16:42:14



  ※主題討論,每次為期一個月。
  
  *規則:以發表留言的形式來表達對這件事情的觀點.
  
  →本次主題:
  (同性婚姻法案制度)
  →主題內容介紹:
  以人權為由支持同性婚姻有所侷限,應該由婚姻本身思考同志婚姻的意義。同志婚姻帶來的思考不只是「(只有同性戀)要婚權」,而是反思「為什麼是異性戀壟斷了婚姻的意義?(為什麼我們社會是異性戀社會?)」這個更大的問題。自由結合的權利為何只限於政治或公共事務(憲法上的自由結社),卻在私人事務例如婚姻方面沒有同樣權利?值得玩味的是,相對同志婚姻的「將婚權平等分配讓人們自由選擇」,反對同志婚姻的姿態則是「寸土不讓」,認為婚姻的傳統意義不能絲毫更動。顯然是現代自由平等思潮與傳統保守壟斷之爭。但有論者認為這種說法仍然已人權作支持同性婚姻的最終原因, 因為所提及的"平等"和"自由選擇"正正是人權的意思, 只是用其他字眼表達。有論者也質疑支持者常說"婚姻是私人事務" 的講法有何根據, 婚姻(或婚姻法)是社會法律中的一條法例, 是當地人民認可及肯定的關係, 所以會使用公帑給予已婚伴侶相關福利, 所以, 反對同性婚姻不是反對及干涉同性戀者的私人事務, 而只是反對透過修改婚姻法使社會大眾認可及肯定同性戀關係。所以, 討論焦點不應是"是否平等", 而是"社會應否肯定同性戀關係"。
  (轉維基百科)
  
  更多資訊: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90%8C%E6%80%A7%E...
  東森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5/290930.htm?fr...
  孩子們對同性婚姻的反應:

  https://www.youtube.com/embed/s02KLtlDjhY
  正方:
  http://andrewtsai.wordpress.com/2013/11/05/define_...
  反方:
  http://blog.yam.com/losunlichih/article/70621258...
  線上辯論:
  http://newtalk.tw/pkbar.php?oid=31...
  
  *下次主題:
  除舊換新
  
  ※留言發表想法
  
  2013/08/13主題更新
  飢餓的蘇丹
  2013/10/5主題更新
  同性婚姻法案制度


好文(0)    給我的話   相本化   本主題精華文章    發表留言  

文章連結 1293977952

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3(欸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11-17 13:11:30

 我支持同性戀,可是我反對多元成家(望


給5  10  20  其他bm     好文(0)    意見    回覆文章    分享留言   


Minaナ : +1   2013-11-17 13:15
Minaナ : 其實我覺得問題是出在於多元化家庭(默   2013-11-17 15:28
yang1915 : +1   2013-11-18 08:28

文章連結 1155802441

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3(欸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11-10 16:07:19

 同常人們一般會覺得和自己不一樣是怪物
 只能說時代在變啊(?
 看看我們的漢哀帝搭拉(#
 
 不然線上辯論那裡也有很多人說上帝討厭同性戀
 然後就有人吐槽說:如果我說 我家的黃曆上面寫"上帝是有罪的" 我也可以拿來阻止你信上帝?
 
 
 反方
 「我已經很清楚說明我的立場。 再次闡明如下:
 1. 基督徒因為效法基督的容忍,等待他人悔改,因而尊重也將宗教自由納入憲法。
 2. 上帝痛惡罪,包括拜偶像,包括姦淫,包括同性戀行為,就我所閱讀的聖經,這是同等的罪。
 3. 基督徒同樣效法基督的容忍,等待同性行為偏好者悔改,即便站在傳統道德價值大多數的立場,也都沒有如某些國家要求立法禁止同性性行為,也未對於同性行為偏好者有所偏袒或歧視。
 性向或是性偏好是否與生俱來或是不可改變,這是科學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主張有殺人的本能,而不去控制,這是傳統社會道德價值所不允許的,難道因為一個人控制不住一定要殺人(或是一定要偷東西)社會就必須要去讓這些行為合法化嗎? 雙性戀的權力呢? 要讓婚姻家庭可以有3P嗎? 伊斯蘭的價值觀呢? 男人可以娶四個妻子嗎? 多性愛伴侶偏好者的選擇呢? 難道也是這樣比照辦理嗎?
 我們可以容忍,甚至想盡辦法創造一些特別的「法律關係」給同性性行為偏好者,但上帝所命定婚姻和家庭由一男和一女的組成,這是我的立場,也是傳統社會價值倫理觀,這是我們主張要捍衛的,我們堅定拒絕一男和一女以外的婚姻或是家庭定義。 利未記19:17就是我們愛同性性行為偏好者行動的依據,我們必須責備那罪惡的行為,同時堅決地宣告,婚姻和家庭由一男和一女的組成,這是我們堅決反對修法的理由。」
 
 正方
 「你講了半天,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為什麼你覺得可以把聖經的價值觀跟法律套在一起?直接回答會很困難嗎?
 還有,我從來就沒有說我站在哪方。我要講幾次你才聽的懂?你的認知失調也太明顯了吧? 我只有說基督徒要反對法案,不能用宗教價值,我並沒有說基督徒完全不可以反對此法案,我也沒說我不反對此法案。這樣夠清楚嗎?所以不要一直講什麼「貴陣營」「你們的主張」,ok?」
 
 反方
 「好兇唷,我好怕唷。
 我反倒覺得台端有嚴重的認知失調,畢竟念的聖經價值和您所想要的價值有極大衝突。」
 
 好想打他(#
 
 姦淫/同性戀/拜偶像在聖經都是罪,但是教徒卻不會叫政府下令全國信基督,為什麼?
 憲法早在一開始就保障了宗教自由,如果臺灣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現在要頒發信仰自由的法令,他們也會像現在一樣用聖經來反擊,並說明上帝不允許崇拜其他偶像。
 所以簡單來說,他們只是不滿現狀被改變,「拜偶像」似乎是基督徒視而不見的罪,好像是罪,但是一開始社會和法律就允許,慢慢的潛移默化認同這一點。
 在都是罪的前提下,法律先有規定,基督徒就能接受;法律沒規定,他們就視為罪。
 (轉自上方網址)


給5  10  20  其他bm     好文(0)    意見    回覆文章    分享留言   


文章連結 1144133481

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3(欸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10-05 21:32:06

 主題更新-同性婚姻法案制度
 :OS:啊啊啊終於碰到電腦了(畫圈圈
 
 同志同樣是人,相信他們同樣有愛人的權利,不能因為性別而局限,同性婚姻可以減少濫交,個人希望社會大眾不要為了這個起衝突。
 之前在小說上面看過一段話,以前的人們不願意接受左撇子,認為他們是異類,後來人們漸漸發現他們也可以做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寫出比右撇子更漂亮的字,一樣可以使用左手吃飯,人們才漸漸的接受了左撇子。
 也沒有什麼不對的,雖然身在這個世界上事事皆有歧視,但至少是可以透過努力而改變的吧!
 
 我有點雙性戀這樣(#


給5  10  20  其他bm     好文(0)    意見    回覆文章    分享留言   


文章連結 1023702732

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3(欸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08-13 19:41:10

 玥♥萌
 其實人心都是很現實的QwQ
 如果沒有這張照片他也不會得獎對吧w


給5  10  20  其他bm     好文(1)    意見    回覆文章    分享留言   


玥♥萌 : 丟阿 沒辦法@//@而且如果沒有這張照片 大家也不會知道小女孩的痛苦吧   2013-08-13 19:57

 頁數 : 0  1   2   3   4  

搜尋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