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觀】   所謂同性愛情 (6) 論版



苜蓿百葉 此賬號將暫停使用,感謝陪伴。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10-06 11:18:25



  
  (呀、這次討論的主題非常喜歡,也是長久以來想要討論的議題,總之還未有時間搜集資料,也許未來再更新。... 於是衍生下來這個。正文開始。)
  
  #1圈內人,在此泛指同性戀者
  
  在臺灣的社會,同性戀似乎是屬於支線的逆流。
  一般來說,只要不是#1圈內人的群眾聽聞到這樣類型的訊息,反應是非常讓人匪夷所思的。
  我不能理解成年人為什麼會露出唾棄噁心的表情?孩子們被詭異的封閉思想灌輸的結果就是一同排斥。
  試問他們做了什麼殺人放火的下流勾當嗎?
  
  起源似乎要追溯到許久以前的西方世界,詳細舉例會稍候補上。
  無論如何,所謂習俗都不該成為懲罰無罪之人的藉口,這是既沒有根據亦無道德的,不是嗎?
  古人智慧亦有其深遠之處,但隨著世道科技的發展,規則的變動難道不是常有的?
  如同法律的修正,不也是為了確保權利確保合理性,怎麼這個道理就無法應用於此?
  
  反對同性戀者的遊行抗議者,口口聲聲說不該破壞那些倫理秩序,
  但這種傷害人的行為豈能稱為倫理的維護?講求規則的人不該成為打破規則的那個吧。
  同性戀者的感情有怎麼污染到空氣、怎麼破壞社會秩序了嗎?
  符合具體的影響實例一個也舉不出不是嗎?
  因為這些根本就是主觀思想的激進反擊罷了。
  你們只是一昧地厭惡、一昧地抗議,完全沒有顧及到道理的正確與否。
  
  同性戀者亦是活生生的生命體,他們並沒有任何與眾不同,他們同樣有意識並感覺得到心痛。
  他們同樣地看到你們唾棄的眼神而傷痕累累,甚至變得膽小。
  我身邊就有許多同性戀朋友,有男有女,遇見第一位圈內男性友人令我印象極深刻。
  初始談話的時候他並沒有提及這件事,並且一直都十分友善。
  後來慢慢瞭解對方後,他還拿「不能生氣,不要討厭我」為前提才說出自己的性向。
  即使當時的我不過小學六年級,我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有什麼好生氣的。
  沒想到他竟然既驚訝又高興,不斷地感謝著我。
  
  激烈抗爭的你們能想像自己固執的堅持傷害多少心靈嗎?
  你們不會知道,你們不看不聽不聞,因為你們主觀地認為那是噁心的。
  
  這樣宛若井底之蛙的封閉思想要解除,我想是需要時間的。
  但是因為性向不同引起的鄙棄應立即停止。
  


好文(1)    給我的話   相本化   本主題精華文章    發表留言  

文章連結 1211870551

月桐 論版小天使計畫請支持啾咪<3(欸

私訊  發言  +好友

2013-10-06 16:10:34

 我來發表一下意見(#
 
 同樣是小說上看到的W
 如果身邊的人在你出生的時候就直接認定你是異性戀,那不是也太早了嗎?
 
 我不懂他們有什麼好討厭的,同性婚姻能夠減少濫交這是事實,如果大家看過冬瓜與茶,應該就會知道裡面有一段葉立凡神威W
 
 之前聽過一段演講,我想應該很多人都有聽過
 就是
 當神父說世界上都是同性戀的話,就沒有後代了,就有人反駁說:如果世界上都是神父的話,也沒有後代了
 
 同志戀情引起愛滋機率極小,都嘛白痴媒體亂灌輸錯誤觀念,通常相信新聞的話就像個傻蛋ˊ_>ˋ
 有人排斥,也有人在別人的強烈充足且說服力高的辯論下為了面子而不願意妥協
 這種人且稱他為腦殘(等等#
 
 為了性向兩個字爭論也蠻...的
 真是的接受不接受又不會影響到你,這世界愛管閒事的人真的太多太多
 有些人排斥是怕自己被喜歡,那他怎麼不怕異性喜歡?
 愛不是你情我願的嗎?就算別人喜歡你你只要自己不喜歡別人就好了不是嗎?
 
 倫理是什麼?說實話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呢
 很多人總是說著倫理問題倫理問題
 可是,三歲小孩不都知道倫理是會隨著社會變遷或是時代變遷而改變的嗎
 同性沒有不正常,一個人怎麼知道自己是正常的?搞不好自己才是最不正常的呢?


給5  10  20  其他bm     好文(0)    意見    回覆文章    分享留言   


 頁數 : 0  1  

搜尋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