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要幼稚園小妹
也是要合得來。
其實我們是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 我們才剛分手兩三天吧,然後很多女生都開始黏我。 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她劈腿。
和一個人相處要夠久、夠了解對方,才會開始交往。 所以我其實到現在才交過兩個,加剛分手的。 通常時間都很短暫,大概半個月到一個月就說byebye 可能是因為我在班上身為副班長,又樂意幫忙別人,才會一堆女生常常抓著我不放。 所以我想她們和我在一起應該也不會太好過。
這幾天好幾個女生很喜歡跟我傳信,只是很懶得回…… 感情最麻煩的就是,你對他一點好感也沒有,硬要黏你,又不知道怎麼拒絕。 我他媽的拒絕了兩次還一直傳! 我一個好哥們說我們班好幾個女的很喜歡我這種大眾類型的,所以才這樣。 我哪裡大眾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