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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夢tiffany
我是站在一半認同一半不認同的角度吧。


寫小說的確是要寫出裏頭最深刻的情感,不一定要轟轟烈烈、完完美美的。
那份情感才是最重要、最該保存的,很多人在寫的時候都遺漏掉了這一點,包括以前的我。

我不認同的原因是因為,
寫芭樂文並沒有甚麼對或錯,寫小說本來就是作者的一個幻想,無論多不切實際,作者有權把他表現出來。
男女主角、配角的設定,是由作者,不是由我們這些讀者。
若讀者不喜歡大不了換一本不要看就好。
芭樂文不是錯,沒有人說寫芭樂文就不對。
芭樂文也能寫出令人感動、觸及內心情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