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但不干那名健康人士的事
第一個人心臟的部分,改成使用人工心臟的手術實行; 剩下的人可以各從他們之中切割需要的器官進行交替移植,如果我沒記錯、還有點這方面的知識的話(?),記得並不是屬於全行移植,而是割取其中的部份進行移植,當然捐贈方有可能會受到感染、發燒等症狀,但這都是屬於術後的事。
還有第二種方式,那名器官移植的醫師當捐贈方,再找其他醫師做手術。
以上答案並不包含捐贈方與需要者的吻合度問題,因此就算手術成功,最後有可能還是會因為不吻合而死亡。 如果這些病人是真心想要存活下去,我想,自己當任某人的捐贈者也是合情合理的吧?就當是繳付的費用吧。 既然最惡劣情況是演變成沒有一個除了他們以外的捐贈方,到頭來還是會死,就不如賭上性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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