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 (0) by 風之彩虹 給5bm 10bm 20bm 好文(0) 回復文章 取消收錄 分享到 FB
不救跟樓下一樣,沒有人有權利可以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生命本無常,該死就要死(?在這世上緣份已經結束,憑什麼拿別人未續的緣分來延續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