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 (0)  by 風之彩虹    給5bm   10bm   20bm   好文(0)     回復文章    取消收錄    分享到 FB 


不救
跟樓下一樣,沒有人有權利可以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生命本無常,該死就要死(?
在這世上緣份已經結束,憑什麼拿別人未續的緣分來延續自己的?